close
父母債 知多少?
限定繼承才是上策

記者呂郁青/台北報導


「連我都不知道自己資產負債有多少了,我怎會知道爸媽有沒有負債?」許多繼承人都面臨相同的疑問,銀行提醒,如果若不確認被繼承人的資產與負債哪個多,三個月內要到法院書面聲請限定繼承,避免繼承到負債。
繼承有三種方式,第一種是直接繼承,也就是資產與負債統統包下來,如果被繼承人資產多當然好,但是也可能像古爺爺的子孫,繼承多年後,卻天外飛來一筆債。

第二種是拋棄繼承,錢也不要、負債也不要,但是,缺點是不能享受繼承當年的免稅扣除額;而第三種是限定繼承,對於下一代最有利,遺產還有錢就繼承,但是負債超過資產,就不用繼承負債,才不會造成「父債子還」的現象。

不過,由於許多人對於民法繼承觀念不熟悉,加上拋棄繼承要在得知被繼承人過世後兩個月內申請,限定繼承要在得知被繼承人過世後三個月內行使。一般民眾在親人逝世後的前幾個月,又要忙著辦喪事,哪有時間搞清楚被繼承人的資產與負債。

況且,作保這種事,很可能連當事人都忘記,子孫又怎可能會知道,所以,專家也建議,當民眾搞不清楚被繼承人的資產狀況,或是不清楚有沒有替別人作保過時,應直接就選擇限定繼承。

幾個月前,桃園有位單親爸爸過世,留下一雙幼兒,幼兒什麼也不會,不懂法律,也沒想到父親當了好友購屋貸款的連帶保證人,過了時間沒去申請限定繼承也沒拋棄繼承,這一雙幼兒還沒長大,就揹上逾百萬元的債務,引起社會注目。

法務部考慮修法,希望修改民法未來以限定繼承為原則。若能順利修法,以後就再也不會有父債子還或是兄債妹還的不合理現象。


【2006-01-06/經濟日報/B1版/財富管理】

媽咪真的想的很遠
這件事她已經跟我提過了
但是聽的時候心好酸,卻得仍然提醒自己不要忘記....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manday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